2025年1月1日,《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曲靖市人大常委会首部协同立法地方性法规。至此,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云南曲靖市也实现了滇、黔、桂“三州市”对万峰湖协同保护的立法目标。
万峰湖库区罗平段。张学昌 摄
明确形势 确保条例立得住
万峰湖位于滇、黔、桂三省(区)接合部,地处南盘江中段,是国家重点工程天生桥一级水电站大坝建成拦截南盘江面形成的淡水湖泊,也是国家“西电东送”的重要能源基地和珠三角经济区的重要水源供给地。多年来,沿湖人民充分利用万峰湖资源优势开发产业,湖区两岸经济得以快速发展,但由于缺乏生态保护机制、大规模网箱养鱼无序发展、工业和生活污水肆意排放等因素,万峰湖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水质严重下降。
为从根本上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后半篇文章”,2020年,百色市、黔西南州、曲靖市三地人大常委会签订了《跨区域协同立法合作协议》,协同立法抓好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24年11月7日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11月28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清理网箱后风景如画的万峰湖。张学昌 摄
明确责任 确保条例行得通
《条例》共二十四条,涵盖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治理原则、水域内规划与管控、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区域协作、法律责任等内容,紧密结合万峰湖流域实际情况及发展情况依法细化。
《条例》明确,万峰湖保护范围内实行禁渔期、禁渔制度。万峰湖保护范围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核定本行政区域万峰湖生态养殖承载量,依据承载能力制定生态水产养殖规划。同时,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路径,促进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绿色农业、生态旅游、休闲垂钓等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促进万峰湖资源有效利用。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鉴于万峰湖处于黔、桂、滇三省接合部的区位特点,建立综合协调、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产业发展等保护共享机制,对万峰湖流域湖区的资源与生态环境进行三省协同保护。
明令禁止 确保条例真管用
《条例》将万峰湖保护范围分为控制区和保护区,并依据上位法对每个区明确了8大类禁止行为。其中,为便于法规执行,对“擅自搭建钓鱼平台、钓鱼棚进行垂钓”的违法行为设定相应的处罚。
“《条例》的施行,为主管部门做好万峰湖流域保护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预警监测,用好联防联控机制,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万峰湖流域入湖排污口整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共同守护好万峰湖的“绿水青山”。(徐青 张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