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足球比分网: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陈飞 摄)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审议现场的精彩发言吧!
宗国英:省高院和省检察院对营商环境工作非常重视,做了很多有意义的工作。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面很广,不可能一蹴而就,需久久为功。希望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推动云南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任军号:营商环境是决定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全省的努力下,营商环境总体逐年好转,这凝结了法院和检察院两支队伍的心血和汗水。同时,应当清醒认识到,云南的营商环境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短板和不足。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其中的一个关键。法检“两院”为云南营商环境的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工作,应该给予充分肯定。
罗红江:营商环境很重要,法治化营商环境又是营商环境当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两院”是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的榜样,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两院”有力度、有措施、有成效。建议进一步加强“两院”与政府之间的协作。
刘强云:省法检“两院”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我省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希望省法检“两院”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守护好法治的最后一道防线,为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再建新功。
王耕捷:省高院与省检察院在铁路的运营中提供了有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尤其是像中老铁路这种重大项目,建立检企联动工作机制,更是发挥了极为重要的法治化保障作用,在此我代表铁路系统表示衷心的感谢。
丁艳波:建议“两院”要提高涉企法治工作质量,特别是法院要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让企业有更强的获得感,更好捍卫法治公平正义。
莫非:针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建议加强执行力度的同时,不要过度执行,超抵押查封,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有宽松、柔性的执法措施和办法。此外,在执行过程中,对拍卖标的的打折要公平公正裁量,最好制定相应打折比例的条件。
段振培:建议“两院”要进一步把政治引领落实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的工作中,持续巩固工作成效,不断提高涉企办案质效,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杨正晓:两个报告很客观,工作成效明显,对存在问题找得准。对此,我提两点建议:一是在查封财产冻结账户方面要精准,避免超范围超标的查封财产,否则对企业经营会造成影响。二是“两院”在司法服务企业上要增强针对性时效性,增强涉企法治宣传,引导企业合法经营、防范风险,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张瑞才:为进一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议省高院进一步在涉企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上多下功夫;省检察院应进一步解决“重打击、轻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管国芳:建议检察院进一步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聂涛:省高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政治站位高,对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的总结客观全面。全省法院为企业提供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了大量的工作,为云南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很好的法治保障。建议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的效率。
张凌:目前我省法检系统,尤其法院系统,存在基层法院、法官工作量大,人员编制少的情况,建议对法官编制员额适当争取,多向基层倾斜,对各类考核指标予以优化精简,以保证法官队伍、检察官队伍能够更好地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
黄为华:近年来“两院”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司法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示范引领、确立规则、规范政府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的作用。建议采取相应措施,在立案环节、审判周期、执行周期等方面提高效率,在裁判理由方面说理性要增强,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
马春文:希望“两院”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营商环境条例的相关要求明确自身的定位,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定位。
王斌:有三个方面的建议:第一,建议“两院”在预防和降低市场主体经营管理过程当中的法律风险时,提前介入。第二,要找准法检“两院”在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当中的切入点、落脚点和着力点。第三,法院要加大执行的力度,检察院要加大公益诉讼和行政裁判的监督力度。
段昌群:云南在全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当中,确实是突破了很多区域性的界限,尤其在生态环保方面较为突出、亮点频出。提两点建议:第一,建议“两院”把工作向前延伸,在源头监督地方、基层政府机构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第二,“两院”要加大力度敦促地方基层政府部门依规布局、依法建项,在源头上介入,打造云南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