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6日在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应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能动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87922件,审执结953692件,同比分别上升1.14%和3.22%,审限内结案率99.65%。省高院受理各类案件21844件,审执结18599件,同比分别上升22.93%和20.68%。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边疆稳定社会安宁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筑牢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53579件,判处罪犯74502人。
坚决捍卫政治安全。依法严厉打击颠覆分裂、间谍窃密、宗教极端等犯罪,审结涉国家安全犯罪案件95件213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审结涉黑恶案件48件673人。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追缴没收犯罪所得、执行财产刑85亿元,执行到位率94.85%。深挖涉黑恶犯罪根源,提出司法建议102份,合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6460件8754人。依法严惩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审结案件10474件16146人。重点打击针对弱势群体的犯罪,审结拐卖妇女儿童、虐待、遗弃等犯罪案件1849件2118人。全力投入禁毒人民战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967件2815人,重刑率53.25%。成功承办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为规范指引毒品案件审判的《昆明会议纪要》形成贡献云南法院智慧。
严厉打击跨境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扛牢强边固防重大政治责任,审结走私、诈骗、偷越国(边)境等跨境犯罪案件5529件11727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部署,组建专班,出台方案,会同省级政法单位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严厉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上下游关联衍生犯罪。对帮信、掩隐等网络犯罪坚决亮剑,审结案件3963件7031人。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和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979件1178人,28名原厅级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依法审结挪用征地补偿款、贪污危房改造补助等犯罪案件。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行贿犯罪案件167件175人。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案件1663件3443人。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113件300人。
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坚持有错必纠,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89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符合法定情节的30236名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牵头制定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实施细则,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8256件。
二、全力服务保障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三个定位”要求,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履职尽责,依法妥善化解各类商事、行政纠纷171304件。
服务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全省法院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十六条措施,优化涉企司法服务,完善与省工商联和省总商会诉调服务机制,联合举办首届云南省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大会,广泛开展民营企业法律帮扶,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涉企纠纷23755件,营造公平诚信可预期的市场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69286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救治”与“出清”并重,审结企业重整、破产案件525件。持续推进“保交楼、稳民生”工作,助力全省307个房地产项目解困重生,291个项目已交楼,惠及15.91万个家庭。
服务创新型云南建设。强化高原特色农业、健康产业、生物医药、非遗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合省知识产权局出台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指引,创新组建技术调查官库,完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917件。
服务绿美云南建设。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完善“1+1+38”环境资源集中审判机制,加强长江、珠江、赤水河等流域省际司法协作,设立世界遗产景迈山古茶林生态保护点等30余个法律服务站点,审结环境资源案件6128件,追究刑事责任2599人。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创新应用认购“碳汇”方式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用法治力量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服务辐射中心建设。着力提升涉外审判水平,与云南大学共建的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入选教育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培育名单。制定服务保障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二十条措施,加快落实昆明、临沧中央法务区涉法院工作事项,高标准建设磨憨人民法庭,发挥3个自贸试验区诉讼服务中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和28个口岸法庭、国门诉讼服务站职能,依法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审结涉外案件955件。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5802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021件。强化府院联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及时发出司法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4.54个百分点。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衔接,健全实质化解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机关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三、深入践行人民至上,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办好暖民心、顺民意的案件和实事,审结民事案件266136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依法保障民生诉求。准确实施民法典,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食品安全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42685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强化人身权司法保护,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5487件。依法维护人格尊严,审结侵犯公民名誉、荣誉、肖像和隐私权案件586件。依法妥善审理社会热点案件,引领孝亲敬老、遵规守矩、济弱扶危、诚实守信等社会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7885.86万元,为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747.46万元。依法参与欠薪问题治理,审结涉农民工追讨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8589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化解涉军纠纷99件,促进军民团结。
妥善化解家事纠纷。坚持柔性司法理念,依法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3878件,其中调解结案和调解撤诉61876件,占73.76%。深化家事审判改革,选任家事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家事纠纷实质化解。强化婚恋家庭纠纷风险防范,发出防止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201份。弘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传统美德,依法审结赡养、扶养、继承等案件6420件。全方位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回访帮教等工作,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51件,同比下降13%。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案件2535件2866人。
全面优化诉讼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权。发挥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主体,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诉讼服务站点为延伸的一体化诉讼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50多项“一站通办”和“一网通办”服务,不断提高普惠均等、集约便捷的现代化诉讼服务水平。云南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质效动态评估排名中稳居全国前三位。
努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开展“雷霆2023”“百日执行攻坚”和抚恤金、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执结案件311251件,执行到位金额565.95亿元。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震慑力度,98985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794人被司法拘留,90人因拒执被追究刑事责任。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清理,落实统一指挥和“一案一账户”管理机制,确保执行权规范运行。
四、不断延伸司法职能,主动服务社会治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将“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
深入推进普法强基。选派6000余名干警定期下沉市县村组,进村(社区)、学校、工厂开展普法宣传1200余次,深入开展送法入户活动,全方位提升普法实效。多渠道宣传法治,召开新闻发布会55场,发布典型案例617个。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276个人民法庭扎根基层定分止争,建成97个专业化、特色化法庭,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及站点159个,巡回审判达标率99.47%,依法服务乡村振兴。
着力推进源头治理。主动“向前一步”做实诉源治理,常态化开展法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调解组织解纷能力,支持各类解纷力量发挥作用,促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防控司法建议。深化执源治理,完善督促机制,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