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环资委到内蒙古学习考察生态安全屏障地方立法工作
近日,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到内蒙古自治区,就生态安全屏障地方立法工作进行学习考察。
潘静雯 摄
期间,考察组到呼伦贝尔市、呼和浩特市开展实地考察,并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同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自治区有关部门从法规制度设计、法律责任设定、立法工作经验等方面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两地与会同志就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地方立法中的重点、难点环节进行了沟通交流。
潘静雯 摄
考察组认为,要认真总结梳理考察学习成果,特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切实做好成果转化落实,为我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贡献人大力量。(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