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乡风文明促进条例》的决议
(2024年5月31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乡风文明促进条例》,同意省人大民族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条例,由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