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议
(2024年5月31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了《楚雄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