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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人大这一年丨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高质量做好人大农业农村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1-16      来源: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2023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高质量做好地方涉农立法、监督等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扎实推进涉农立法工作

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高质量编制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五年立法规划建议和2023年立法计划。

《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施行前,及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相关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为条例的施行营造良好氛围。

推进《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在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同步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在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立法工作建议,同时,积极组织召开立法协调会,及时跟进、提前介入。

 

有力推动涉农监督工作

组织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提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和法治保障等建议。执法检查报告审议通过后,认真做好审议意见交办和后续监督工作。

组织开展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情况专题调研,重点围绕我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调研,为推动全省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贡献人大力量,同时,也为常委会开展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情况专题询问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3年6月至10月期间,由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赴昆明、楚雄等8个州(市)开展林长制督察,为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美丽中国建设作出贡献。

 

协同发力促进工作提升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召开工作协调沟通会议,与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省气象局等单位围绕“三农”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交流2023年的重点工作,邀请相关单位对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立法、监督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召开全省人大农委系统工作交流会,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和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农业农村工作进行交流。

 

 

持续推动议案建议落实

高质量做好议案办理工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的议案》由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审议办理。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把检查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作为2023年监督重点,于2023年4月18日至26日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为提高议案办理质量,同步组织全省各州(市)开展了自查工作。

做好“关于加大水稻生产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督办工作,深入盈江县原种场种业有限公司、旧城镇万亩水稻单产提升示范基地、粮食购销点、优质稻良种繁育中心、弄璋镇中心粮库等地开展调研,并召开基层座谈会和代表面商会,与州(市)县政府、农业农村、财政、粮食储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基层人大代表、村民代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