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古树名木保护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通过立法保护、讲好故事、资源普查、抢救复壮等一系列举措,确保古树名木“老有所管、老有所养”。
迪庆古树名木 迪庆州广播电视台 供图
立法护航古树名木
迪庆州人大常委会立足实际,用好用活地方立法权,以法治力量守护“绿色活化石”。2021年1月1日,颁布施行《迪庆藏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让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有法可依。
同时,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持续推进林长制工作,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监督工作,通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普法宣传等方式留住绿色瑰宝。
讲好古树名木故事
迪庆州人大常委会配合相关部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多渠道集中宣传普及《条例》及古树名木保护相关知识。2023年,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主题宣讲会30场次,护林员、乡镇干部、林业工作者2000余人次参加宣讲会。通过《条例》的宣传普及,公众保护古树名木意识得到很大提升。
摸清古树名木“家底”
在《条例》的推动下,迪庆州开展了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对全州古树名木种类、数量、分布等情况造册登记,完成全国古树名木系统录入工作,建立全州古树名木档案,并完善全州古树名木数据库,实现古树名木电子建档管理。同时,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实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制,按照古树权属与单位、集体、个人签订“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养护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古树“老有所管、老有所养”。
助推古树名木复壮
迪庆州还加强对古树名木日常监测和巡查,实施古树名木常态化、网格化巡护监管模式,对古树名木进行全方位监管巡护,及时做好古树移植、注销等工作,并制定“一树一策”个性化实施方案,通过围栏保护、地上地下环境改良、树腔防腐填充修补、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对31棵一级古树进行抢救复壮。
据了解,《条例》贯彻实施3年多来,迪庆州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3年,已认定的古树1128株,其中单株古树408株。古树群52个720株,单株古树中,一级保护的有31株,二级保护的有115株,三级保护的有262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