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 第二十九号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4年9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一、废止下列2件地方性法规
(一)《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1994年11月30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6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16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6年11月30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8年11月29日球探体育比分: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二)《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1994年6月2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6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16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9日球探体育比分: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二、修改下列1件地方性法规
将《云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款中的“质监、物价等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管等部门”。
将第十条第三款修改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涉及相关行业特殊资质要求的,除具备前两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
删去第十三条第四项、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增加一项作为第十三条第五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删去第十四条第二款。增加一款,作为第十四条第三款:“省司法行政部门在审核期间应当组织专家对执业场所、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等进行评审,对拟执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考核评价;必要时,可以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联合评审、测试。评审、考核评价、联合评审、测试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将第十九条第八项修改为:“依法减免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司法鉴定费用”。
删去第二十一条第七项、第四十五条第九项、第四十七条第十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修改的1件法规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