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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示范引领】切实对标对表 力促保障民生
发布时间: 2023-04-26      来源:“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报告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路径,作出了战略部署。

我们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找准履职的结合点,力量的汇聚点,以更有力量的监督支持助力民生,以更有分量的建言献策助攻民生,以更有质量的法律服务保障民生。

 

一、理论武装为先,政治对标

对标人大工作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和思量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刻领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深刻认识我国现行的政治制度因何而来、手中的权力是谁赋予、担当的职责为谁而用,不断增强自信和底气。深入理解根本政治制度其根之固本、不能轻易改变的深刻内涵,感悟精神伟力,踔厉奋发前行,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人大工作“六个必须坚持”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制度上自信、行动上自觉,对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做到“铁了心”坚持、“潜下心”完善。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在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功夫,真正把维护核心、围绕中心、体现民心落实在人大工作实践中。

对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之愈深,知之愈明,信之愈真,不断强化理论素质提升。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学懂弄通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学理哲理、道理情理,在真学真信、真懂真用上下功夫,领悟其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和精神素养,用心用情展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精神力量、实践力量,既讲好党言党语,又讲好法言法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跟总书记,奋进新时代,坚定不移做这一思想的忠实信仰者和自觉践行者。

对标履职所备所需。要强化“作为”意识,提高“能为”本领,把准“善为”路径。丰富和拓展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紧扣时代脉搏,贴近岗位要求,重点加强对社会建设方面理论、政策和法规的学习运用,在解决人大社会建设干部应知应会、必懂必备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弥补精神软肋、知识弱项、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做到责任意识、政治勇气和科学精神有机统一,真正使人大社会建设领域立法“强起来”,监督“刚起来”,自身“硬起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对标传统优秀文化和社会先进文化。将“人”作为首要出发点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要深入发掘和践行中华文明重民生的精神特质和时代价值,赓续红色血脉,把惠民利民、为民安民作为鲜明的价值导向,着力培育并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向善,见贤思齐,时刻鞭策自己学知识、长本领、修品德,孝老爱亲,尊敬师长,学会感恩,乐于助人,情怀宽广,以“文”“化”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人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民族文化意识和文化自觉,将人大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群众中开花结果,使人民精神文化更加和谐丰满。

 

二、围绕大局为重,工作对标

对标党委决策部署和常委会工作要点。要胸怀“国之大者”,牢记“省之重者”,聚力“民之盼者”,善于把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放到全省大局和工作重点中推进,找准定位、抓住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做到省委和常委会党组指向哪里、监督的触角就跟进到哪里,社会建设的瓶颈出现在哪里、人大社会委的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对省委关心的、强调的具有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民生大事要事时刻装在脑里、想在心上、抓在手里,不折不扣确保省委和常委会党组交付的工作按要求贯彻落实,使党的主张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这个制度载体转化为国家意志,保证党的决策件件有着落,部署的任务事事有回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确保年度工作总体安排、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与上级党委(党组)同频、与发展同步、与人民同心,做一个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者。

对标法定职责。“道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人大工作必须扛起新的担当,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不齿于花架。要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树立“一线”思维和主动创新意识,围绕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选准立法切入点,突出地方立法的特色性和先行性,以“小快灵”“小切口”立法推动民生向纵深发展,确保务实管用,创造性地作好民生“答卷”,提高工作质效。立足法定职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打出监督“组合拳”,变单一模式监督为立体式监督,提升监督刚性,通过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质询、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手段,强化民生项目建设,在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应急管理、殡葬、“一老一小”等方面持续用力,让现代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对标目标任务。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民生连民心,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起点。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治理的核心密码,要围绕省委提出的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赋予云南的使命任务,结合大局大势,结合云南父老乡亲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找准依法行权履职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以良法善治推动社会建设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深刻认识发展与稳定、发展与民生、发展与人心的紧密联系,推动发展成果惠及民生、凝聚人心,高标准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科学研究谋划当前乃至更长一个时期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推动一批民生工程变为“民心工程”,促进云南社会建设事业行稳致远,为省委提出的“3815”战略发展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担当实干为民,行动对标

对标初心和使命。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克服到了人大是“二线”“清闲”“养老”的意识,“船到桥头车到站”,可以松一松、歇一歇、缓一缓的思想。提振精气神,汇聚正能量,在职在岗在状态,切实为人民利益仗义执言,为群众期盼奔走呼吁。勇担职责、敢于发声,勇于监督、躬身践行,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要坚决破除按部就班、因循守旧的陈腐观念,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使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深入一线“谋”与“思”,盯住一线“推”与“监”,支持一线“议”与“决”,以理念突破和作风转变推动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创新发展,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把群众“难点”变成工作“亮点”,以“看得见、摸得着、可参与”的方式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打造体现人大特色、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品牌。坚决反对当评论员、观察员、裁判员,挂“免战牌”、当“太平官”、做“逍遥人”、“马列主义装在电筒里光照别人”,强化“今日之我胜昨日之我”的创新意识,在纾民困、解民忧、帮民富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不断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对标群众的急难愁盼。铭记肩负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标准,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对人民得实惠、生活得改善、权益得保障的大事要事,采取座谈、调研、走访基层代表和选民等多种形式,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形成有针对性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提交有问题、有分析、有依据、有解决问题办法的可行性调研报告,为党委决策部署提供参考,通过法定程序转交和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准确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促使有关部门以更加符合群众意愿、执行政策更加注意寻求群众乐于接受的方法,实现政府决策与群众期盼精准对接和高度融合,让人民群众脸上的愁容越来越少,笑容越来越多,不断释放人大正向监督的叠加效应。

对标“四个机关”建设要求。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切实增强对做好新时期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热爱感,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落实到自身履职尽责中,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痛点堵点,形成聚最广泛的民意、最有温度的民生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对社会建设领域高质量的立法和监督,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把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民生问题落到实处。紧扣民生实事项目、民生审议意见、代表重点建议三项重点工作,从立项、交办、承办、督办和评价环节全链条开展闭环监督,让更广泛、更真实的基层声音更快地直达代表机关,建立起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督”的民生实事项目解决模式,实现人大“为民作主”向“让民作主”转变,真正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成为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议者、决策者、监督者和受益者,让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更好地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不断提升担当实干的锐气和迎难而上的勇气,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四、重塑形象为本,法纪对标

对标党章、准则和条例。身行一例,胜似千言。遵党纪、守法律、重修养永远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要有崇尚严于律己的品德,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守纪律规矩,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传承红色基因,砥砺政治品格,涵养为民情怀,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一举一动修正完善和提高自己,做到言为士则、行为人范,严出纪律、严出作风、严出战斗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遵守党纪国法的模范,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追求“吃菜根淡中有味、守清廉梦里不惊”的境界。

对标英烈英模。时常对照先辈先烈、时代楷模的光辉典范,对照工作要求和社会道德规范,随时检视思想和言行,在廉洁堤坝面前知止,在为民分忧方面知进。明辨是非善恶,追求健康情趣,不断向廉洁自律的高标准看齐,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不断自我认识、自我觉悟、自我提升,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净化心灵,荡涤思想,升华境界,牢记“三个务必”“两个永远在路上”。培育至清至廉、至爱至严、至勤至俭的良好家风。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知足、知耻、知畏,处理好公和私、义和利、苦与乐、进与退的关系,暖不争花红,寒不改绿叶。做一个看得出来、站得出来、豁得出来,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人。

对标法律要求。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全面推进云南社会建设。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善于谋划思考,增强工作自信。严格程序,界定范围,规范运作,增强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坚持谋划工作先学法,言论行动符合法,解决问题依据法,将人大社会建设工作依法按程序办事铸入灵魂,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既不盲目自大,也不妄自菲薄,使自己行权履职的每项工作都能驾轻就熟,提出的审议意见有真知灼见,指出问题一针见血,提出批评振聋发聩,工作建议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既合法合规又便于整改,使自己有强大的能力底气,较高的审议决策水平。

对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管所辖、严负其责,自觉接受革命性锻造和精神洗礼,个性服从党性,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勇于自我革命,持续正风肃纪,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对干部既体现人文关怀,又“严紧硬”管理,坚决拒绝“推滑混”“庸懒散”。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跻身效能革命、作风革命,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尽责任、守底线。(作者卢显林单位系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