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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人大这十年】普洱市人大:依法履职 担当使命 奋力谱写普洱人大发展新篇章
发布时间: 2022-09-29      来源:普洱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党的十八大以来,普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服务中心,担当作为,为促进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2月18日上午,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普洱大剧院隆重开幕。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确保人大正确政治方向

普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第一议题”。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切实做到市委中心工作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始终紧跟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紧扣推进普洱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求。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十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要事项232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130项,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0人(次)。

 

普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大会。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不断彰显地方立法特色

自2016年8月普洱市获批地方立法权以来,普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开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加强民族团结、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立法,彰显地方特色,为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立法,全面修订9个自治县的自治条例,批准了一批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加强民族立法工作,完成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管理条例、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南垒河流域保护条例等单行条例的制定工作,不断完善边疆民族地区法治体系建设。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立法,先后颁布实施了《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在全省率先以法规形式规范了河道采砂行为,较好发挥了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十年来,普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4部。修订自治县的自治条例9件,制定修订单行条例23件。全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5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32件。

 

△《普洱市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保护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

 

突出重点加强监督

着力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普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聚焦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监督力度,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紧盯脱贫攻坚开展监督。2018年以来,听取和审议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报告、健康扶贫工作情况等报告,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视察。

紧盯生态文明开展监督。连续7年听取和审议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生态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政府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2018年首次对市发展改革委等8个政府部门履行环保“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审议,连续3年对思茅河治理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研,对普洱城市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持续督察澜沧江水系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情况,促进美丽普洱建设。

紧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监督。开展专项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调研,审查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分配方案,促进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从2015年起对社会关注度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量较大、涉及民生保障的12个部门进行预算全程跟踪监督。实现市本级预算联网监督,连续4年对部门开展预算管理监督。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有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建立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着力提升监督的有效性。高度关注社会事业发展,对劳动法、公务员法等开展执法检查,对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贯彻实施旅游法规情况开展调研。高度关注社会焦点难点问题,先后对营商环境、生态环保、“菜篮子”工程等开展专题询问。

 

菜篮子专题询问会。

 

十年来,普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8项,开展执法检查44次,开展专题调研135次,组织专题询问9次。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普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为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注重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推动代表工作向基层延伸。全市共设立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成1156个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等履职平台。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中,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建立基层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常态化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专题询问和执法检查等活动。

建立完善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机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117名,市人大代表联系基层群众862名,把发挥代表作用、吸纳代表意见作为提高人大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作。

十年来,普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交办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258件。2018年以来,每年确定5件以上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基层市人大代表座谈会。

 

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加强“四个机关”建设

普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着眼新任务新使命,立足“四个机关”新定位,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健全学习机制,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学习。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不断改进会风文风。

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按照市委要求,开展作风革命大讨论、学习风气大转变、重点工作大调研、工作质效大提升、模范机关大创建等专项行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明确2022年度工作要点中的重点工作项目,细化51条具体举措、20项调研跟踪督查(察)计划。

在新的征程上,普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在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