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玉溪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玉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推进全市民主政治建设迈出崭新步伐。
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履职的最高政治原则,确保人大工作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自觉将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十年来,共审议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114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137个,审议意见77个,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40人次。
始终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履职的重要使命,切实发挥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坚持问需于民开门立法。把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常态化开展立法听证、多形式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开展立法评估,拓宽民主立法渠道。
坚持问效于民督促解决民生难题。紧扣城乡规划建设、补齐优质教育资源短板、加强医疗保障等重要民生事项开展调研监督,及时回应民生热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坚持问计于民做好代表工作夯实民主之基。健全代表工作“三联系”制度;常态化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审议、询问、评议,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建立五级人大代表座谈机制,让基层声音直达权力机关;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牵头督办、政府领导领办议案建议机制,推动问题解决和工作落实。
2021年12月23日,玉溪市召开《玉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始终把立良法促善治作为履职的责任担当,不断推进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立法调研,认真编制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玉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其中,《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是全国首部针对县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的立法。
指导三个民族自治县立法工作,完成自治条例修正、峨山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及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确定城市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立法项目。积极配合省人大、省政府修改完善“三湖”保护条例。
2022年4月,玉溪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三湖”保护条例(即《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
始终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履职的根本任务,着力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十年来,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53项,开展执法检查33次、组织专题询问6次,开展专题调研175次。
聚焦经济平稳运行强化监督。督促检查“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审查批准“十四五”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每年听取审议计划执行、财政预决算和预算调整及审计情况报告并作出决议、审议意见。开展园区建设及招商引资监督,专题询问优化营商环境。紧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监督,跟踪调研部门预算,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实现对四大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全覆盖。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建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深化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的结合。持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督促依法理财、防范风险。
聚焦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监督。连续多年审议市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持续跟踪监督大气、土壤污染和企业“三废”治理等工作,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以法治力量保卫蓝天、碧水、净土。
聚焦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强化监督。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组织国家宪法日活动、宪法宣誓仪式等。跟踪检查普法教育规划执行情况,持续推进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十年来累计收到报送规范性文件58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及时听取“一府一委两院”有关工作情况报告,有力助推法治玉溪建设。
聚焦疫情防控强化监督。开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调研指导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全力助推复工复产,用实际行动诠释人大担当。
2022年3月,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到新平县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调研。
始终把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履职的重要途径,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制定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意见、议案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服务,着力提升闭会期间代表履职实效。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建成人大代表活动站75个、活动室629个,实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全覆盖,及时收集督办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成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提升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加强跟踪督办。用好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切实办好代表建议,推动解决一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代表议案建议办结率100%,实现代表提出和办理议案建议数量、质量双提升。
2020年11月19日至20日,玉溪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在玉全国人大代表和玉溪选举的省人大代表进行视察。
始终把守正创新作为履职的不竭动力,着力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积极探索立法工作新机制,出台21项制度规范立法工作,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并确定12个联系点推进开门立法,首次实行立法工作“双组长制+工作专班模式”,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立法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代表联系机制,组织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全市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代表履职情况,帮助代表解决履职困难和问题。
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把主任会议直接开到公安机关及“两院”,现场调研督查解决实际问题;把持续监督作为推动发展的有力举措,采取“第一年审议、第二年督办、第三年询问”的方式,有力助推脱贫攻坚、云南绿色钢城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大事要事的落实。
始终把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作为履职的根本保证,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加强理论武装,强化思想、组织、廉政、制度、作风建设。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党建工作与人大业务双融合双推进。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和会议制度,提升工作质量和议事效率。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