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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 2021-02-04      来源:云南日报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1年1月28日在球探体育比分:第四次会议上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光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在大战大考中取得载入史册的成就。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在伟大实践中更加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也增强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履职尽责、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在省委、最高检、省人大的有力领导和监督下,检察工作稳进、提升。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根据省委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全覆盖学习培训,从基层检察院开始逐级组织研讨,举办州市检察长专题研讨班,汇聚全省检察机关学习研讨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讲话中特别嘱咐要加大对跨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边境管控防控,切实维护边疆稳固。省委省政府第一时间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部署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检察机关特别是边境地区检察院积极投入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涉毒、涉恐、走私、诈骗、偷越国(边)境、越境赌博等跨境犯罪,坚决打击幕后组织者、获利者和团伙骨干。全省强边固防会议召开后,省检察院立即由院领导带队深入边境8个州市检察机关,传达会议精神,对检察环节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督导重点案件办理。在省委、省委政法委的有力领导下,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检察机关共批捕跨境犯罪13380人,起诉13022人,其中偷越国(边)境犯罪5665人,是上年的2.6倍。

 

二、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全力投入疫情防控,依法从快起诉涉疫犯罪341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办好景洪“6·25”沉船案等偷渡案。制定服务“六稳”“六保”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工作。

把服务保护民营经济放到更加突出位置,组织“民法典百场讲座进百企”活动,发布保护民营企业典型案例,与工商联共同举办“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法律三进”等活动,真心实意为企业纾解法律难题。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不批捕不起诉416人,建议变更羁押措施39人,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36件,优先办理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26件,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966人,立办公益诉讼案件3187件,督促修复被污染土地、水域2301亩和清理生活垃圾、生产固废2.7万吨。完善“河(湖)长+检察长”生态保护模式,开展巡湖巡河50次,聚焦抚仙湖等水污染防治,督促清理入湖河道、打捞水生植物。配合COP15,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官在行动”专项活动,发布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倡议书。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是关系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履行服务保障职责。严厉打击侵吞挪用扶贫资金、制售假种子假农药等妨害精准脱贫、坑农害农犯罪,起诉98人。在全国率先与监察委、法院、公安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联动机制,快速返还扶贫领域涉案款1938.4万元。发挥司法救助功能,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670.7万元,同比上升29.7%。

 

三、积极推进法治云南、平安云南建设

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着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全年,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0489人,起诉77026人,其中,起诉涉枪涉爆、“两抢一盗”、黄赌毒等犯罪23125人,起诉“套路贷”“校园贷”、电信网络诈骗、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1226人。

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按照中央关于收官之年“六清”行动的部署,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办案攻坚,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全部清结。深挖彻查“保护伞”,保山“乔氏父子”等重大黑恶势力集团及其背后“保护伞”被严惩。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涉恶犯罪6640人、起诉13113人,发出督促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1010份。在省委、省委政法委的有力领导和统一指挥下,一批涉黑组织被打掉,一批涉恶犯罪集团和团伙被铲除,专项斗争形成强大震慑,全省社会治安环境显著改善。

强化执法司法活动监督。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年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112279件。对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撤案189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14件。纠正提请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069件,对6个监狱开展蹲点式交叉巡回检察。办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244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00件。监督纠正违法12095件,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犯罪75人。

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围绕在司法办案中最大限度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把“枫桥经验”在检察工作中做实。一是强化考评引领。不断强调和引导检察人员遇到矛盾和难题不外推,努力把化解矛盾的工作做到极致,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二是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18229件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率99.3%,三级检察长带案下访,重复访同比下降5.7个百分点。三是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应用尽用、规范适用”,全年适用68397人,适用率82.5%。这类案件被告人上诉率为5.34%,较其他案件的上诉率低6.4个百分点,化解矛盾、减少对抗的效果明显。四是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妥善化解行政争议351件,既帮助政府解决治理难题,又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努力把检察为民做得更实

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紧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立办网络餐饮、药品安全等领域案件857件。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的通知》,保护“脚底下的安全”。积极稳妥拓展公益保护范围,立办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农业农村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87件。

着眼全局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省检察院对近三年来我省涉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向省委报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发进一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成立由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将相关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一体贯彻“教育、保护、管束”理念,起诉性侵、校园暴力、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597人,起诉未成年人严重刑事犯罪2731人,不批捕不起诉1678人、附条件不起诉821人。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476场。

加强涉军权益保护。省检察院与昆明军事检察院会签公益诉讼协作办法,积极推动涉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针对军人长期驻守边关、无法陪伴未成年子女的情况,军地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协作推进“军娃”司法保护,对遭受侵害的,依法维权、及时救助,努力为广大官兵分忧、解愁,解放军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最高检在全国推广相关做法。

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支持。联合人社部门常态化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活动,起诉恶意欠薪犯罪34人,办理讨薪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763件,帮助6000余名劳动者兑现被拖欠报酬8399.8万元。

 

五、以严硬措施加强队伍管理和办案监督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围绕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政治建检、素质强检。坚持政治轮训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举办各类培训班1210期3.98万人次。扎实抓好专业化建设,突出以检察官为主体的实战技能训练,开展民法典全员学习培训。26个集体、2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5名同志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优秀女检察官”“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聚焦当前队伍和办案中的突出问题,刀刃向内进行专项治理,集中精力解决“庸懒散乱”等突出问题。

开展孙小果案专项警示教育。在依法查办孙小果案的同时,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认识到,孙小果案反映出我们自身长期存在的监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监督虚化、职责失守等突出问题,必须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坚决从思想深处摒弃“只要监督了,效果如何与我无关”“只要不受贿徇私,就算监督不力也不会追责”等错误观念,进一步认识到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主责主业,必须扛在肩上,做到极致,才能不辜负党、人民和法律的要求和期待。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督查。“三个规定”既是排除内外干扰、保证公正司法的“防火墙”,也是对检察人员管理监督的有力措施。在2019年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我们坚持扭住不放,持续加大落实力度。对全省检察机关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在办案系统中嵌入表格,随案填报、随机抽查;实行月报告、季度通报;对第一季度“零报告”的三个州市检察机关派出工作组进行督查;对违反“三个规定”、不如实报告的问责19人,推动逢问必录、应报尽报。

强化对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压实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的办案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出台重大敏感刑事案件报备督导办法,完善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强化上级检察院办案指导和监督。制定检察业务工作评价办法。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质量评查,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294件次。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对131个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专项调研,调整交流检察长19名;举办基层检察长规范化管理培训班。组织基层青年干部、少数民族检察官到浙沪检察机关跟班学习,开展全省公诉、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协调省财政清理基建项目历史欠账,帮助应化尽化;争取省编办加大政法编制统筹力度,为办案任务重的基层检察院充实人员力量。全省有8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4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一年来的检察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的有力领导、监督、关心和支持,各级代表委员视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和公开庭审等活动8246人次,这些都是我们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理念不适应,全面从严治检存在薄弱环节,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不到位,能力跟不上,对标人民群众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司法需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还有较大差距。

 

2021年工作安排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推进,大力加强政治、业务、队伍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云南、平安云南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理论武装作为铸魂工程,开展全覆盖轮训培训,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着力在检察工作中学思践悟,在司法办案中落地生根,把科学思想更好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

二是服务保障“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服务发展、保障安全履职尽责。坚决打击各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巩固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把民法典平等自愿、权利保障等立法精神贯穿检察工作各个方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更加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盯住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加大制约监督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大生物多样性和食药安全领域公益保护力度,积极稳妥开展个人信息、大数据安全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贯彻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展现更大作为。

四是持之以恒固本强基。把能力建设作为根本保障,建立三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培养机制,持续强化政治轮训、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检务科学管理水平,升级智慧检务建设。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眼睛向内、深刻反思,聚力整治问题,坚决做到“六个一律”。紧紧抓住基层基础建设中的主要矛盾,推动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形势催人奋进。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