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提请:
任命朱耀元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杨兴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赵剑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免去王超的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亚虹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光道的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