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提请:
免去马俊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尹波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任命其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路晓琨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邓玲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孟静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忠的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