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应楠等3名同志辞职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应楠等3名同志辞职的决定
(2016年1月19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杨应楠同志申请辞去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和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段兴祥、李玛琳2名同志申请辞去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足球比分网:决定接受杨应楠辞去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和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段兴祥、李玛琳2名同志辞去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