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加强市县(区)人大机构建设
中共临沧市委根据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实际,加强人大组织机构建设,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机构和人员编制不断适应工作需要,保证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撤地设市后,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设八委两室,即:法制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研究室。2010年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中共临沧市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云发〖2010〗9号)文件精神,对全市八县一区人大机关工作机构进行了统一设置,规定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部门由原来的五委(室)或六委(室)统一设置为: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共七个委(室),并根据岗位和工作需要逐步配齐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保障。
(唐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