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人大常委会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最近,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办法规定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交办、办理、督办等各项工作,以此保障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做好办理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结合贯彻落实该办法,县人大常委会改变过去发文将建议交政府,再由政府交承办单位办理的简单做法,在今年组织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会上既总结又部署,进行了建议交接,政府分管领导还作了表态发言。
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将实行“四个一、五公开”工作机制,即:抓好一批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重点督办,开展一次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视察,抓好一次代表满意度测评,开展一个面对面协商、面对面答复活动。为改变过去文来文往的做法,将由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分头带领建议主办和承办单位负责人深入基层与提建议的代表面对面协商、面对面答复,寻求共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将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重点建议内容、公开承办单位、公开办理过程、公开办理结果、公开代表满意度,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透明,接受代表和社会的监督,使承办部门更加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
(镇沅县人大常委会刘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