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人民政府对今年人大代表提出的111件建议办理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负责、对代表负责的精神,从执政为民的高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了督促检查,代表建议办理达到面商率、函复率、满意率三个“百分之百”。
该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措施到位
“两会”刚结束,县人民政府就及时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如何办好建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光旭在交办会上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实行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审阅、亲自办理,把办理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作为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来抓,作为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具体工作来落实,特别强调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重点办理,重点推进,重点落实。各承办单位接到承办议案、建议后,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并明确办理机构、分管领导及承办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职责,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切实抓好办理工作。特别是县水务局、交通局等部门,在承办建议数量较大的情况下,能够对当前的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充实办理人员,从而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在办理《关于解决纸厂村、夏家村、海子等4个小组人畜饮水困难的建议》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正祥从省、市工会协调13万元资金,县水务局安排4万元经费并派出技术人员勘测设计,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建设,目前,四个小组的人畜饮水困难已经全部解决,共安装PE管道
二、完善制度,规范操作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统一交办、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工作流程,严谨有序地开展工作。交办后,各承办单位认真核对、签收、填写联络单;办理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答复时严格按照规范文本格式形成答复函,做到交办单、反馈单、答复函三统一;二是严格办理时效。明确办理任务原则上在法定期限三个月内办理完毕。确因事情复杂,需要延长时间的,须书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延长办理,但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三是强化沟通协作。涉及多个单位职责的建议,在办理中各相关单位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认真负责。办理中做到不扯皮、不推诿,密切协作,共同分析研究,认真加以落实;四是实施目标管理。为使办理工作做到有人办,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办理目标考核办法,要求各承办单位严格目标考核时限内容,在三个月时限内完成办理任务,并以正式文件答复代表。
三、创新方式,提高质量
一是强化面商沟通。为及时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各承办单位充分尊重代表意愿,认真做好面商工作,具体采取“三见面”形式,将面商贯穿办理工作全过程,即:办理前与代表见面,了解代表意图;办理过程中与代表见面,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后与代表见面,答复并征询意见。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办理。采取专题调研、现场办理、联合办案、公开答复等多种方式进行办理。有的承办单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法,主动上门走访或把代表请进来座谈讨论,以诚恳的态度、谦逊的话语、耐心的解释、虚心听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如: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在办理中和代表一起现场研究,听取代表的建议,并积极落实资金,加快办理速度,办理结果群众较为满意。三是做到“三个结合”,不断提高解决率。把办理工作与抗旱工作相结合。在抗旱工作中,各承办单位把中心工作与办理代表建议有机衔接,既注重解决群众急需的问题,又从群众的长远利益出发,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县水务局对承办的列项建设马路乡八道水库、火红乡马蹄踏水库、大海乡老芦房水库,立项改造雨碌乡幸福渠等建议,紧紧抓住百年不遇的旱灾带来的各级重视水源点建设的机遇,派出技术力量多次深入实地规划设计,积极争取地勘、论证、设计等前期工作经费,多方协调将其纳入《西南片区骨干水源工程》项目。把办理工作与编制“十二五”规划相结合。为争取立项解决代表所提问题,从根本上办好代表建议,各承办单位紧密结合编制“十二五”规划,把有前瞻性、且符合国家投资方向的代表建议编入“十二五”规划逐步解决。如罗布古至者海及罗布古至大桥油路建设、扩宽小菜园至大桥乡油路、茶花箐至云峰公路、提升鲁纳至宣威务德公路等级、鲁纳至雨碌油路、村级卫生所建设、新建老厂变电站、治理义通河等建议,均编入了“十二五”规划。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承办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落实重点督查、调查建议的同时,对其它建议也作了具体调查、了解,认真研究办理。在今年的办理中,克服了过去出现的超时限办理、答复不具体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办理质量。
四、强化督办,狠抓落实
一是坚持在督促检查上下功夫,县长、副县长为各自分管、联系部门的督办领导。县政府办主任、副主任是各自联系单位的督办人。县法制办与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密切配合,对办理单位进行适时抽查,每个月对办理量大的单位、部门进行一次检查督促,掌握办理进度,并要求各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代表,并最大限度地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力争做到让代表对每件建议办理工作都满意。二是抓好面上办理进度的通报。在几个关键时间点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度进行通报,督促未办结的承办单位抓紧时间,尽快办结。三是抓好重点督办件的办理。对重点督办件建立政府领导分管联系制,及时将有关部门在办理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报请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深入调查研究,精心研究办理方案,从实际出发,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使一些问题及时得到了解决。一些由于客观因素不能解决的,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衔接,努力创造解决问题的条件。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