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县(市)一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工作更加贴近基层实际,也与人民群众靠的更近——
在县(市)委的领导下,全省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始终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做到了行使监督权与“一府两院”工作同步、行使任免权与党委合拍、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实际工作需要相关联,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全(县)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各(县)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晋宁县沉下去请上来,“双联”活动解民意
由一联到双联,犹如两条齐头并飞的巨龙,在领导和代表之间、代表与群众之间筑起了一条宽敞和谐的通途。
从2003年起,晋宁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县开展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活动。按照“沉下去”、“请上来”、“面对面”的方式,晋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到各乡镇参加基层代表小组活动;按照分类指导原则统一安排、合理布置,充分发挥代表述职制度、“代表之家”平台和代表联系群众绩效考评机制的作用,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这次活动,代表参与率高达96%,建议办理面商率、答复率均达到100%,征集到意见建议154条,列出“清挖入湖河道”、“整治县城交通秩序”等9条关注民生、反映民意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受到了全县群众的欢迎。晋宁县人大常委会的“双联”工作克服了花架子、走过场、流于形式等弊端,走过了一条从工作创新到制度创新、从形式创新到内容创新的历程,架起了人大工作的“双龙桥”。
景谷县用足用好用活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
更加突出民族自治立法工作是对凸显地方民族特色、增强人性化理念这一云南地方立法要求的更高追求。
景谷县人大常委会一直把地方民族立法工作立为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放,截至2010年4月,共制定《自治条例》1件,单行条例3件,修改《自治条例》1件,正在进入党内送审程序的单行条例1件。其中,《自治条例》经修订的“自治县内的国家机关的牌匾、印章同时使用汉文、傣文和彝文,重要的公共建筑设施、场馆,提倡使用汉文、傣文和彝文作标识”、“自治县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时,应当合理确定录用少数民族的比例和名额,并适当放宽录用条件”等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既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又注重了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集中反应了“立足县情、突出特色、不断提高民族立法质量”的工作理念,对于全面有效地行使自治权、推进自治县民主法制建设、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富源县重大决策站得高、看的远、声音亮
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有利于实现地方国家重大事务和社会事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为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具有可操作性,富源县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起草并通过了《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试行)》,将带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应当由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具体规范,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例如,在2008年的烤烟收购中,有关部门对“入户预检收购”模式存在异议,为进一步验证进村入户预检收购的效果,维持好的收购模式,处理好国家、企业、烟农三者利益关系,富源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试行)》,开展调研、认真审议,并最终于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富源县2008年度烤烟收购工作继续采用入户预检收购方式的议案》。当年,实现烤烟产值2.75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整个烤烟收购过程维持了进度快、秩序好的局面。
姚安县把心贴近百姓用情扶贫解困
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人大常委会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检验标准。
近年来,姚安县常委会始终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贫困地区的发展,扎实稳步地开展扶贫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尤其是2009年7月9日,面对突如其来的6.0级地震,姚安县人大常委会牢记民生根本、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在地震发生后10分钟,立即组成3个工作组赶赴受灾最重的官屯乡、左门乡、大河口乡,冒着强烈余震,深入到村民小组和农户家中,与基层干部一起开展伤员救助、群众转移、灾情查看、灾情统计等工作,长期坚守在灾区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与基层干部群众一起分析恢复重建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扎实做好群众思想发动、资金筹集、矛盾化解、材料准备、工程质量、工作督查等各项恢复重建工作,有力地推进了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了所有受灾群众春节前都搬入新居。
绿春县人大干部从“后院”走到台前
干部队伍素质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成效。基于这样的认识,绿春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努力推荐人大干部交流和提拔使用,让有能力、品质优良、年轻有为的人大干部有奔头,使县乡人大干部从习惯被人遗忘的角落里走出来,从被人忽视的“后院”里走到党政机关“前院”,展现才华。
从2007年开始至今,绿春县县乡人大干部和党政干部一样,走上了交流和提拔使用轨道:有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到政协任主席,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到县人民政府当任副县长,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到政协任副主席,一名工委副主任提任为常委会副主任……同时要求人大干部无论从什么岗位转岗过来,都要把学习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保证较高的政治、业务和法律法规水平。通过这些一系列的调整、提拔和交流使用,提升了人大干部的地位,鼓舞了士气,为代表发挥作用提供平台、为人大工作注入了一股新鲜的血液。
通海县介入热点难点作城建有力推手
切实用好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替人民群众行使参与和管理国家事务权利的重要职能。
因“秀甲南滇”的秀山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美誉而名声远扬的通海县城,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与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极不协调。为解决这个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作出决议决定,紧紧围绕城市建设方面的内容提出了3件建议,并最终作出了《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启动通海县四大机关办公用房搬迁建设的建议〉的决定》、《关于〈拆除烟草招待所等部分建筑,打通秀山通道的建议〉的决定》、《关于〈恢复秀山、文庙风貌协调区,拆除县一中女生宿舍楼,拆除党校、工会、进修学校部分建筑的建议〉的决定》,通过不间断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促进了三项决定的落实。目前,古城文庙街、文星街、东西街、南北街的改造全部完成,通海古城拂去了岁月的尘埃,展现出“礼乐名邦”的一派繁荣而雅致的景象。
大理市盯住两个重点——党委重视的、群众关注的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对党和人民负责的高度统一,才能保持人大工作方向正确、有为有位。
中共大理市委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创新人大行使职权方式,保证了本行政区域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近几年来,在市委的有力支持下,大理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认真听取“两保护、两开发”、“五大产业”发展、“三农”工作、社会保障、食品安全、拆迁安置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难点问题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2008年4月,为确保州委、州政府对全市规划建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项审议规划建设工作情况,实施监督,确保上级决策部署的落实;2009年2月,针对214线大凤路建设拆迁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大理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妥善处理大凤路建设拆迁相关遗留问题的通知》,受到广大群众好评。
五华区交流任职开辟干部成长快车道
“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工作实、作风好的干部队伍”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也是对常委会机关的重要要求。
针对机关干部交流不畅、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年龄层次不合理等问题,五华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领导下,对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一方面,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和各工作委员会主任人选的配备,从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角度出发,推荐3名40岁以下年轻干部到区人大常委会任副主任,从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中共推荐10名中青年干部作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人选。另一方面,对年轻干部多压“担子”、多提要求,抓好学习教育培养工作,对于那些德才兼备、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各方面具备条件的干部,积极主动向区委推荐,使他们及时得到了提拔交流和使用。目前,五华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平均年龄44岁,一般干部平均年龄32岁,机关干部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为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云龙县人大形象亮起来监督工作强起来
大胆创新工作方法,始终抓好宣传工作、着力提升人大形象;始终突出人大职能、依法高效履行职权。
云龙县人大常委会大胆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提升人大工作影响力,为发展全县经济招商引资、强化监督,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2008年来,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云龙县人大常委会共投入20多万元,用于加强宣传工作:认真办好《云龙人大工作简讯》、《云龙人大》等三个期刊,在县级媒体上发表反映人大工作的新闻稿件640多条(篇)、州级以上媒体发表120多条(篇),特别是和《云南经济日报》、《云南人大》合作,以专版宣传的方式对全县经济社会建设成就、民主法制建设成就进行深度报道,对提升云龙县知名度,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积极创新监督方式,针对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工作评议、质询,制定出台了相关办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