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人大常委会按照“转变方式、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的工作思路,围绕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以组织调研、调查、执法检查和会议审议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使人大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一)围绕经济建设,依法监督经济运行。始终把全区经济运行放在监督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对计划和预算执行的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经济的正常运行。每年都依法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对上一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当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资,上项目、抓投资、保增长等9项经济工作情况报告。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区人民政府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与指导,加强项目储备等,促进工业经济稳步发展,全面推动工业强区战略实施。
(二)坚持科学发展,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按照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列入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畴,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为全面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缓解区级财政压力,常委会会议审议并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将归还各商业银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到期贷款本息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的决定》,作出了《关于批准临翔区昔铺河流域及忙畔片区水资源规划设计报告的决定》等,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提供了服务和支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审议通过了《临沧市临翔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临沧市临翔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临沧城区养犬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三)坚持党管干部,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按照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会议酝酿、投票表决等人事任免程序,三年来,共依法任免区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6人(次),其中任命83人(次),免职23人(次)。因工作岗位变动,接受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辞去职务1人。为加强对任命干部的工作监督,2009年,在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报告,区林业局、民政局、司法局、计生局四个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会议述职,其余人员进行书面述职,通过述职,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的自觉性。为寻求人大工作监督与部门工作的最佳切入点,正确处理好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进一步强化监督,三年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十次联系部门工作座谈会,充分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增进了人大常委会与各部门的相互联系和理解,强化各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沟通、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及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了工作开展。坚持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干部、部门负责人学法测试活动,三年来,共开展学法测试13期,学习法律法规14部,参学人数达1300人次。建立健全干部学习档案和述职档案,提高法律意识,促进依法行政。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