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人民政府制定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最近,通海县人民政府印发《通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该《制度》共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对县政府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的方式、次数、范围、重点、参学对象等作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同时规定,县政府领导干部要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高度重视法律学习,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按年度制订,由县政府办与县法制办拟订,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单位,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乡镇、本单位学法制度。
制定、印发该《制度》,旨在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这对于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