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学习选人用人规定
近期,通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认真组织6名处级领导干部和7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开展“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学习教育活动。
学习教育活动中,13名领导干部采取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方式,系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并组织开展了 “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学习教育活动知识测试。组织开展此次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旨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努力创建全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示范县”,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干部任用工作法规,切实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匡正用人风气,确保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