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被县爱卫会命名表彰为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2009年,通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狠抓爱卫软、硬件建设,积极开展除“四害”和健康教育工作,爱卫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机关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把爱卫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成立爱卫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爱卫工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将卫生管理工作列入机关日常管理制度中,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分析情况、查找不足、解决问题,做到爱卫工作与机关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确保爱卫工作有人管、有人问,有效地促进了爱卫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完善卫生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坚持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约束人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承包制。完善了《院内管理制度》、《门卫岗位责任制度》,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坚持每周一大扫除制度,有效杜绝乱堆、乱倒、乱丢现象的发生,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各项责任落在人头。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出主意、想办法,挤出所需经费,购置清洁剂、扫帚、拖把、毛巾、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加强院内绿化、亮化、卫生建设方面的管理,保证院内卫生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杂草。车辆停放规范,卫生间、垃圾箱有专人保洁,管理规范。四是狠抓除“四害”工作,预防传染病发生。坚持“随时发现、随时消灭”的原则,及时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等除“四害”工作。按照县爱卫会的要求,先后多次组织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的药物消杀工作,确保除“四害”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五是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各种爱卫活动。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爱卫月活动,加大对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的宣传力度,并专题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法》。按时参加县上召开的爱卫工作会议,并按要求及时布置机关卫生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机关爱卫工作的开展。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