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通海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指出了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农业法》的宣传学习力度不够。宣传学习的对象主要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涉农部门,广大干部群众对《农业法》的认识了解不够。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速度比较缓慢,覆盖面窄,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少、规模较小,其生产经营管理方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农产品流通与加工企业经营层次低,产业链不长,产品的科技含量不高。四是农业执法监督力度不够,执法体系建设有待完善。五是乡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力量有所减弱,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2009年4月,通海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县人民政府对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整改,收到实效。
一、人大执法检查提建议
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形式,先后深入到县农业局、农经站、经作站、农机站、云秀玫瑰花专业合作社、宋威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民权益保护、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农业法》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法》,始终坚持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农村各项事业建设。全县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稳定。《农业法》得到了较好贯彻落实。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认真开展《农业法》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大力发展和规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是以科技进步与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农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四是依法保护农民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五是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
针对全县贯彻实施《农业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五点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大对《农业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运用法律管理农业、农村工作的能力,不断增强农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引导、扶持和规范化管理。逐步壮大生产经营规模,扩大覆盖率,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好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三是加大对农产品营销和加工龙头企业的扶持、培植力度。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更好地为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积极引导企业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农产品加工的科技含量,提高农产品的档次和市场竞争力。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率。认真开展好各项行政执法活动,依法整顿农资市场,有效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五是加强对“三农”问题的调查研究。认真研究解决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依法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政府高度重视抓落实
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收到了较好效果。
一、进一步加大《农业法》宣传学习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依法办事,不断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加强粮食安全生产,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着力抓好扶贫开发工作,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使《农业法》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实施,较好地促进了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2009年以来,结合科技三下乡等活动的开展,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进一步扩大了《农业法》的宣传覆盖面,有效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引导、扶持和规范化管理。一是加大合作社的指导工作。针对农民合作意愿强、强烈要求成立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及时派出工作人员指导帮助筹办成立事宜。截止目前,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二是对已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规范化建设,积极帮助合作社建章立制,修改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合作社财务人员10余人参加财务培训,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三是积极组织合作社负责人参加省市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2009年,共组织合作社负责人20余人参加了省市培训,大大提高了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为全县合作社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对合作社的扶持,共组织申报省、市级财政扶持项目3个,现已批准1个,争取到扶持资金7万元。
三、加大对农产品营销和加工龙头企业的扶持、培植力度,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更好地为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一是积极争取省市级龙头企业的申报。积极与省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协调,申报省市级龙头企业,申报省级龙头企业4户,市级龙头企业4户。经过努力,天方食品公司被评为省级龙头企业,瑞园花卉公司被评为市级龙头企业;二是积极争取龙头企业项目扶持。申报龙头企业扶持项目7个(天方公司贷款贴息,东绿公司贷款贴息和基地建设,宋威公司贷款贴息和基地建设,汪家富公司基地建设,县酱菜厂、斯贝佳公司、丽都公司“云南名牌”奖励)。三是加强龙头企业的调研、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成立了农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依法治理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农业局法规股负责组织实施、承担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年终进行考核奖惩。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制度。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了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违法责任公示,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有效。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执法人员被投诉或效能告诫的情况。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以开展整顿农资市场秩序为主,重点抓好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的专项治理,认真组织开展了农业行政执法活动和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秋季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累计开展农业执法9次,出动执法人员321人次,执法车辆81车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806个次,整顿市场59个次,先后查处不合格农资共计10.7公斤,涉及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点)共8家。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五、加强领导,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县政府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对“三农工作”的调查研究,紧紧围绕“农业稳县”发展战略,坚持“围绕增收调结构、运用科技增效益、打造特色闯市场”的产业发展路子,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改革创新,牢牢抓住国家保增长、扩内需的重大机遇,抓项目、促发展,夯实农业基础,实现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持续增收。2009年,实现农业总产值14.2亿元,增9.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762元,增6.7%。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