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主动听取人大代表建议制度
近年来,在通海县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期间,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制度,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和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抓好落实、整改和反馈,使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促进了该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0年1月,在通海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派出中层以上干部到各代表团旁听各代表团讨论会,广泛听取和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代表们还紧紧围绕检察院的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对如何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如何立足职能更好地服务于县委中心工作,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人代会结束后,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召集旁听各代表团讨论会的同志,对代表所提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院领导还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了代表建议实行归口落实,由检察长负总责,每位副检察长具体抓落实。针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县人民检察院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从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继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进行落实和整改,确保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真正落到实处。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