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和促进民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落脚点。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社会管理层次较多,人民生产生活的重心在基层,基层公共事业的发展和基层公共事务的管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基层民主同保证人民合法权益密切相关。发展基层民主是扩大民主、改善民生的关键。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作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并要求把它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这在我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还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发展基层民主的高度重视。近几年,一些地方大胆突破,不断扩大民主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引起了社会广泛注。这些突破性举措,表现在自治组织建设、民间组织发育、村级党组织与自治组织关系、乡镇政权与村级组织关系、乡镇党政领导人产生方式、乡镇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等若干方面。武汉市百步亭社区通过加强民主社区建设,形成了“民主提出问题→恳谈会讨论→参事会研究拟订条例→公告社区吸收意见→社区专家审议→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一整套以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核心的民主制度,社区环境得以时显改善,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得以提高,被世人誉为“绿色社区”、“温馨家园”、“安全港湾”,成为全国“示范住宅小区”,被当作各地社区建设典范。发展基层民主,要求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实行,保进社会和谐;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要求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要求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胡锦涛总书记曾经郑重指出:“衡量一个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关键是要看广大人民的意愿是否得到了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否得到充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障。”民主是把“双刃剑”,民生需求需要民主机制来表达,没有民主机制,政府官员就不知道老百姓需要什么;但民主有时也会出偏差,也要付出代价,也会有“民主失灵”的时候。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这既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符合党心民意的客观选择。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政治保障;必须加强民主制度建设,用制度保障民主活动的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必须以民生为推进民主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