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对《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通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永元、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英泽等领导的陪同下,听取了通海县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关于宣传贯彻落实《杞麓湖保护条例》的基本情况、杞麓湖保护治理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等方面的情况汇报,深入到杞麓湖周边实地察看了杨广小海底泥疏浚工程、大新河末端污染防治、大树村农田沤肥池建设、者湾河入湖口人工湿地工程、退塘还湖、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情况。
检查组认为,通海县高度重视杞麓湖保护治理工作,做了大量工作,《条例》得到贯彻落实,治理有序,成效明显。同时,形势依然严峻,任重道远,责任重大。针对通海县贯彻实施《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工作中存在的经费投入不足、执法力度不够、污染现象突出、工作难度大等困难和问题,检查组建议:通海县要进一步加强对《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保护杞麓湖的自觉性。抓紧落实“十一五”规划项目的实施,提前谋划好“十二五”规划。加强队伍建设,尽快落实公安派出机构和人员。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探索发展生态农业的新路子,着力控制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加大环保资金投入,拓宽杞麓湖保护治理融资渠道。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更好地做好杞麓湖保护治理工作。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