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各级国家机关和组织尊重人民民主权利、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是坚持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是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通海县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办理工作任务,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9年2月,在通海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90件。其中: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有56件,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的有34件,内容涉及农林水电方面的有47件、城建交通方面的有21件、教科文卫方面的有10件、其它社会事务方面的有12件。县人民政府接到办理任务后,逐件进行了认真研究,交由15个单位、部门进行办理。
在办理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工作质量,不断规范代表建议的格式和内容,严把代表建议提出关、初审关、审查关;县人民政府不断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式,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不断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各承办单位和部门严肃认真,充分发挥承办单位和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好调查研究,面复面商,扎实有效地做好代表建议办复工作,得到了代表的充分肯定。截止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政府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办好代表意见建议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作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行归口办理,由县长负总责,各位副县长具体抓。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完善办理制度,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认真办理,狠抓落实。在办复工作中,各承办单位求真务实,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尽可能多地为民办实事,对因受条件和政策限制的,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争取,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确因客观条件不允许或一时难以解决的,主动向代表作出解释或说明,得到代表的谅解。
(三)加强督办,务求实效。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的交办和办理程序、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等提出明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办工作组,采取电话催办、重点督办等形式,对各承办单位的办复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避免出现承办部门拖、压代表建议和敷衍了事现象,有效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田水利建设、城建交通等方面建议比重较大,大部分建议所涉及项目大,资金需求量大,超出本级政府和承办部门所能解决的范围,承办部门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力不从心。
(二)部分代表建议出现代表反复提,承办单位反复办,但均无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表提建议的积极性。
(三)少数承办单位重办理,轻落实,解决率低。有的把办理工作当作突击性工作、阶段性工作,简单完成任务,办理工作不与本单位职能工作紧密联系,有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
(四)个别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随意性较大。办理工作未能严格按照登记接办审核、调查研究、面复面商、行文答复的法定程序操作,没有深入进行调查研究、面复面商,联名建议也没有逐人答复。
(五)个别承办单位书面答复文件不够规范。一是标题、称谓、落款不规范。把人大建议写成代表提案、答复写成复函、大标题套小标题;称谓写成县人大提案联络委、XX村XX代表等10位县人大代表、联名代表只写1名代表;没有落款、未加盖公章等。二是行文内容杂乱,表述不清。行文主要内容没有结合建议内容进行全面的分析,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没有承办单位就该建议如何研究、如何调查、如何面商等具体表述。大部分回复内容类似于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反映。
(六)人大代表建议的质量有待提高。一是部分代表建议的内容立意不深,涉及国计民生的建议不多。二是内容不全面,表述不清楚,找问题不准,解决问题的针对性不强。有的只提出问题,没有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致使代表建议质量不高。三是一件多案,给交办和承办带来困难。
(七)部分代表建议交办分类不准,出现承办代表建议与本单位部门工作职权职责不符。由于代表建议交办分类不准,造成交办难、答复难。
(八)部分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的内容分析研究不深、不透,不能针对代表建议开展好调查研究,仅凭简单的政策法规和日常的工作了解简单答复了事,对代表建议的书面答复没有调查研究情况和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办法。
三、对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办复工作的法定性、严肃性和程序性。县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监督法》、《代表法》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办理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的法定职责,也是严格依法行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一条重要途径,对于推动“一府两院”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办复工作程序和要求,严肃认真地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依法执政,为民执政,真正做到对代表负责,对人民负责。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的交办和承办工作,县政府办要切实加强督办、催办工作,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改进办复工作的方式方法。
(二)加强领导,严格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办复工作质量。县人民政府和各承办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坚持部门一把手亲自抓,专人负责,专人办理,切实落实办理工作;严格办理程序,十分注重面复面商,使办理工作深入代表、深入实际;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文书的格式和要求。县政府办在代表建议交办之前,要针对代表建议比较集中和突出的、有条件办理的重点建议内容每年选择几项作为重点建议办理,对重点建议的办理应形成一套完整的措施和方案,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组织得力人员,集中精力加以落实。
(三)注重代表所提问题的“解决率”,加大办理工作力度,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各承办单位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自身的工作安排密切结合起来,加大办理力度,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坚持办理质量第一的原则,逐年提高解决率。对于代表集中反映的问题,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要认真加以研究,需要逐年办理的建议,要建立办理档案,实行滚动办理,完善督办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四)承办工作应十分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分析研究代表建议的目的和要求。各承办单位要针对代表建议的具体内容,深入到代表建议所涉及的工作现场,开展调查研究,认真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帮助分析代表建议的可行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不要就事论事,就政策说政策,强调困难问题多,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少。县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在交办和办复代表反映集中的建议时,要深入开展好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代表建议的目的和要求,多与代表沟通,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注重办复的方式方法,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