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委室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人大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增强常委会机关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竞争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常委会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常委会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委室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办法规定:考核遵循平时指导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常委会领导评价与干部职工测评相结合,力求达到客观、公平、公正。考核目标任务是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内容及相关工作。考核内容分为基础性工作(思想政治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文明建设)、常规性工作(履行职责、完成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主任办公会安排工作情况)、创新性工作(人大理论、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工作机制)。考核方式是目标量化考核、民主测评和领导评价相结合。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值可超过100分,工作有特点、认可度高的可以加分)。考核等次按得分确定:96分以上为好;80 —95分为中;79分以下为差。通过考核,常委会每年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委室给予奖励,对工作成绩差的委室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达到互相学习,共同进步,提高人大工作效率的目的。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