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包山到户、包林到户”与“包田到户”、“包产到户”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又赋予新的时代内涵。经过林改,承包到户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具有完整的用益物权,林地的原始承包经营权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依法享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具有长期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林地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限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是农村土地经营的重大突破,也是农村金融的重大突破,有效解决了林业生产周期长、农村发展融资难等问题,既盘活了林业资源,又搞活了农村金融,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向山区林区流动。
2006年5月,保山市腾冲县被确定为省、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在腾冲县率先进行试点并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市于2007年4月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3年多来,该市通过精心组织,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创新工作,确保了改革进程。截至2009年8月,全市应确权集体林面积1360.2万亩,已完成确权1283916宗,确权面积1316.2万亩,确权率为96.77%;已发放林权证368765本,发证宗地1260051宗、1294.46万亩,发证率为98.14%;共排查林权纠纷5.07万起,已调处4.96万起,调处率97.83%。全市林权改革主体任务顺利完成。
一、从严要求高标准,群策群力抓林改
该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林改工作。
全市林改主体改革任务完成后,在各县区自检自查基础上,市林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对五县区主体改革工作进行市级检查验收。共抽检了五县区的9个乡镇、27个村民委员会、135个村民小组,有133个评定为合格,村民小组平均合格率为98.52%;发出问卷调查表5776份,收回5776份,群众满意率96.96%;抽检宗地405宗,合格宗地398宗,宗地合格率98.26%;随机抽取林改档案资料222件,合格档案资料213件,档案综合合格率95.91%。五县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综合考核验收结果平均分为98.5分。
此外,作为省、市林改试点的腾冲县,自2007年12月底基本完成主体改革后,在近两年的积极探索中,各项配套改革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一是制定完善了相关配套改革的政策体系;二是搭建了林权管理工作平台;三是对重点旅游开发区的生态补偿在全省率先取得突破;四是对林木采伐管理进行了改革,实现了采伐指标跟着林权走;五是扶持组建了林业“三防”协会、产业协会、草果协会等各类协会50多个,提高了林农的自我管理水平,有力推动了林产业发展。
二、六个结合保落实,求真务实勇创新
该市林改工作除了全市各级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外,还得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同时,该市在边实践、边总结、边探索中,坚持做到“六个结合”,走出了一条独具保山特色的林改新路子:
一是把强化领导与落实责任相结合,切实建立推进林改的长效机制。建立了由市、县区、乡镇、村书记挂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挂钩领导驻村抓的工作责任制。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挂钩到县区;县区级班子成员和县直单位负责人挂钩到乡,实行挂乡包村;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分片挂钩到村,实行驻村包组。市、县、乡、村均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业务技术组、纠纷调处组、宣传组和督查组等具体办事机构,形成了“四级书记抓林改,四级互动抓落实”和高位推动、强势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把深入宣传与广泛发动相结合,切实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林改的积极性。全市通过召开市、县、乡、村、组五级林改会议,讲清林改的方法和步骤,讲透林改的政策和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各类媒体共刊播林改信息14330条次,电视滚动报道783次,印发林改公开信50多万份、刷写标语10.43万条,编印林改资料56万册,召开各种会议2万多场次,使林改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范围和原则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是把做好方案与规范操作相结合,切实提高林改工作质量。全市按照全省林改精神制定了《保山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各县区也制定了县级实施方案,各乡镇、村、组按照“一村一策、一组一案”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全市工作上下统一、协调有序开展。全市始终把林改质量作为第一要务来抓,整个操作程序严格按照初查定界、申请、受理、勘查、公示、审核等步骤依次组织实施,严格履行技术人员全程负责制,严把业务技术质量关,做到了勾绘丈量准确,图、表、册、人、地、证相符。整个工作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保证了林农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四是把调解矛盾与加强督查相结合,切实解决好林权纠纷和林改中出现的新问题。为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各级始终把排查调解矛盾纠纷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组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小组,实行分级包案责任制,坚持做到户与户之间的纠纷不出组、组与组之间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的纠纷不出乡、乡与乡之间的纠纷不出县、县与县之间的纠纷不出市。各级林改办始终把指导督查与推进林改结合起来,建立了“进度服从质量”的跟踪督查制度。
五是把技术支撑与资金支持相结合,切实保障推进林改的基础条件。全市林改全面铺开后,各县区积极从各单位抽调业务精、能力强、有农村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组成工作队,驻村帮助抓林改。在市县财力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市县乡各级党委、政府积极筹措资金,最大限度地为林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六是把巩固林改成果与加快产业发展相结合,切实加快林产业发展。为真正体现“林农得实惠、生态受保护、林业大发展”的林改目标,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意见》,编制了《保山市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抓好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木本油料基地、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着力培植林下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3年来,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均保持了12%以上的增长速度。
三、预期目标获实现,林改工作成效佳
全市通过精心组织,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创新工作,确保了林改工作顺利推进,在实现预定的阶段工作目标的同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进一步理顺了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激活了林业发展活力。市委、市政府因势利导,借助林改的推动,提出了加快发展林产业的意见,全市以核桃、红花油茶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和以草果、石斛为主的林下产业得到快速发展。3年来,全市共新植核桃150多万亩、油茶10万亩,发展石斛40万平方米、草果2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由2004年的56.1%提高到2008年的61.88%。2008年,全市实现林业总产值21亿元,初步改变了林业“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状况。
二是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民造林、护林、用林的积极性。林改期间,全市出现了“确权到户、群众上山植树”的喜人现象,仅2008年就完成人工造林面积48.5万亩。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大幅增加,“温饱靠耕地,致富靠山林”逐步成为现实。如腾冲县农民人均林业收入从林改前的536元增加到661元,增长23%,部分农户林业收入占家庭收入的一半以上。农民保护生态的意识明显增强,护林爱林成为林农的自觉行动,全市森林火灾在2007年下降33%的基础上2008年又下降35%。
三是农民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大力宣传林改法规政策,耐心向群众解疑释难、化解矛盾、调处纠纷,有效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广大农民对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农民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是促进了林区的社会稳定和谐。林改中,全市严格按照管严生态公益林、稳定落实自留山和责任山、放活商品林,特别是对集体山林的转让、租赁和承包行为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杜绝了暗箱操作、低价转让承包等损害集体及群众利益的行为,让群众明白放心,有效避免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五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林改期间,各级组织大批干部到村组第一线,帮助指导基层开展林改工作,所有林改方案及实施均通过民主决策,提高了群众对林改政策的理解以及参与林改的热情,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和融洽。
六是锻炼培养了干部。通过林改,锻炼培养了一大批懂得林业政策、熟悉农村基层工作的干部,提高了县乡村干部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林改,让该市呈现出了林业大发展、林农得实惠、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更扎实的可喜局面。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