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义务植树造林活动
7月10日,由石林县人大办牵头,县法院、检察院配合,三家共组织100人,拉开了2009年度机关义务植树造林的序幕。一是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紧密结合石林申遗成功后,申遗线路周边租用土地闲置的实际,选择5片地块共计50亩作为植树的地块。二是组织有方,措施有力。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一名分管副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法检两院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前期的挖塘、树苗预订等准备工作,保障了植树工作的顺利推进。仅用一天时间,就圆满完成了50亩的植树任务,并浇上了水。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