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学习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出五点意见
最近,镇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作用,从五方面贯彻落实好学习实践活动。
一是发挥人大作为地方民族立法机关的作用,为科学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围绕关于科学发展的总体部署,督促做好“自治条例实施办法”、“水资源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争取加快发展的法律、政策空间,充分保护和利用县域资源。二是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适时地讨论决定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领域方面的重大事项,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三是发挥人大作为监督机关的作用,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综合运用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手段,及时发现发展过程中不全面、不协调、难以持续的突出问题,提出建议,跟踪督办,抓好落实。 四是发挥人大作为民意机关的作用,把亲民、爱民、为民作为推进科学发展的根本环节。综合运用视察、调研等方式,真实地了解民情、民意、民心,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监督、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建设,拓展人民群众的知情、表达渠道,增强国家机关的亲和力和政策透明度。五是发挥人大人才济济的优势,组织县乡人大代表身体力行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起符合科学发展要求、体现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主体地位的代表工作机制,引导人大代表积极反映群众愿望和要求,关注本行政区域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和建议。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