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拜读《人民代表报》发表的《镇党委岂能任免“村官”》一文后,为这一违法任免的“村官”的错误做法得到纠正而拍手称快。与此同时,深感到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人人都应学法、知法、守法是何等的重要。
人人学法,才能为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基础。随着我国社会法治的向前发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早已深入人心,全社会的宪法和法律意识也不断提高。贵州省黔西县林泉镇党委下发文件越权行使职权任免“村官”的事件的发生,难道该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一个学习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人学法任重道远!
人人知法,才能更好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当人们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时,他们会自觉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的权益。这种现象是学法知法的必然结果。如果我们大家都没有学法知法,做什么事情都无法无天,那么,各种法律就会形同虚设,就会与依法治国大相径庭,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决不容许的。作为国家公务员,我们有责任知法,更应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当上级依法要求林泉镇党委纠正这一错误做法时,有的人想不通,不愿纠正,这一做法确实让人想不通。人人知法刻不容缓!
人人守法,才能加快依法治国的步伐。法律的制订和实施,最终目的就是人人遵守法律,在法律的许可范围内活动。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林泉镇党委视村民组织法为儿戏,轻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权利,随意侵犯村民的权益,我们应该引以为戒,应该以宪法精神为最高准则,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做学法知法守法的楷模,让那些重人治、轻法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永远不再重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大环境必将出现在人们的面前。人人守法时代所需!(岳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