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云南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及历史经验
(云南足球比分网:办公厅信息中心 喻庆江)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云南省委认真贯彻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省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云南民主政治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一、云南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与成就
(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好实现形式。自1979年12月省人民代表大会制恢复和足球比分网:建立以来,省委始终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支持、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各级人大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为上的立法思路,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在民族区域自治、禁毒防艾、自然遗产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为全国相关立法做出一定的实践探索和示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坚持突出重点、关注民生,加大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拓宽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提高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总之,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务实上下功夫,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人民代表和群众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逐步增强,各族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选举意识和选举质量也逐步提高,各级人大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中共云南省委和各级党委领导下,全省各级地方人民政协得到了恢复、建立,并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落实了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工作人员的政策;始终紧密结合云南实际,深入落实党中央的指示精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推动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努力完善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基本上形成了党委、政府就重要问题事前提交政协协商,全会整体协商,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专门委员会与党政有关部门对口协商的格局,政治协商在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推进民主监督工作,改进民主监督实现形式,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进一步壮大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更好地运用统一战线这一重要法宝,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重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他们在政协全会和常委会议期间就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发表见解和意见。在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同时,各民主党派还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智力支边和扶贫帮困等社会服务工作,积极协助政府和企业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密切与港澳同胞的交流与合作,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加强侨务工作。
(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实现各民族平等、进步和共同繁荣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后,中共云南省委对此前遭受严重挫折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行了拨乱反正和恢复完善。省委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政策,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在民族地区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正确处理发展生产力和改变所有制的关系;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正确处理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关系;加强民族地区科技文化教育工作,坚持智力开发和经济开发相结合,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发展教育的关系;坚持贯彻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充分保障各民族行使自治权利,正确处理区域自治中党的领导与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关系。云南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云南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在全国率先实施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率先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地方性法规、率先制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特殊政策、率先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率先摸索出了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整村推进模式,实现了云南5000人以上的25个少数民族都有1名以上干部在省直部门担任厅级领导干部的目标,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和加快民族“直过区”发展等方面做出了成功的探索和实践,为全国民族工作提供了经验。
(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了职代会的职能作用,行使了对企业生产方针、计划等重大问题的审议权,对有关职工收入分配等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及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的审议决定权,对行政干部的评议监督权,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推荐选举和罢免权,充分体现了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体现了企业内一切成员的平等关系。根据中央统一部署,1999年开始试点、2000年全面铺开,全省进行了农村村级行政体制改革,建立了村委会,实行村民自治制度。此后,城镇居民自治制度也随之推行。至今已完成了全省三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面推行,并不断完善。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为重点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和民主评议村干部活动。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制度建设,实行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社区建设”工作在全省全面推开。建立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民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居(村)委会为执行机构有新型社区组织体系,积极推进全省和谐社区建设,健全了城乡社区居民自治机制。
(五)不断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程度。党的十五大正式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后,省委正式把依法治省作为全省发展战略,特别在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提出了依法执政的概念。依法治省、依法执政,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省委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在推进依法治省的工作中,省委不断加强地方立法,不断完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按照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法治化建设进程,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理顺行政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广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和各族群众的法律素质。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发挥司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通过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省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巩固和壮大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基层民主活力进一步增强,人民权益得到了尊重和保障,基本实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省的有机统一。
二、云南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经验
(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省的有机统一。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同其他事业一样,民主政治建设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才能领导全国人民在民主政治建设的大道上阔步前进。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是国家民主政治建设成败的关键。经验证明,首先搞好中国共产党自身的民主建设,才能起到巨大的示范效应,有力地领导和推动人民民主建设。凡是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受到损害,个人专断盛行的时候,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不正常,民主政治建设就必然大受损伤。云南地处边疆、民族众多、宗教种类齐全,民主政治建设具有特殊性和艰巨性,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更好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搞好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进行审慎而艰苦的工作。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各级党委要切实把民主政治建设工作抓起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坚持党的领导要与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结合起来。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政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各族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坚持党的领导要与实施依法治省战略结合起来。新时期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核心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开展依法治省工作是云南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全省改革开放和法治化进程的内在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长期需要。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快法律体系建设步伐,通过法定程序,把正确的主张和意图变成必须遵循的普遍准则。同时,各级组织、所有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强化宪法意识、法律意识,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把党的组织和党员个人置于宪法、法律的监督之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努力提高依法授权、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办事的能力。总之,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努力实现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积极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二)必须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从各地各民族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出发进行民主政治建设。从云南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极不平衡的特点出发,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是搞好云南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解放初期,省委按照中央精神,从云南特点出发,执行“团结第一,工作第二”的工作方针,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等措施,有效地开展了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和巩固了政权,出现了各民族大团结的局面。在“文化大革命”中,推行“左”的政策,批判“边疆特殊论、“民族落后论”和“条件论”,抹煞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否定边疆与内地、少数民族与汉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和差距,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打击了一大批干部和民族上层人士,民主政治建设遭受严重挫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省委认真贯彻党的思想路线,从云南的实际和特点出发,逐步恢复和发展了民主政治建设,使全省形成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族团结、边境安宁的良好局面。实践证明,从多民族和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出发,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是云南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条根本性经验。在今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工作中,一定要遵循分类指导、分类推行、分步到位、分层次进行的原则,既不能把困难看得过重,无所作为,又不能不顾条件,急于求成。只能够积极地、慎重地、有领导有步骤地分层次推进。在具体方法步骤及要求上,对省会城市及一些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地区,如昆明、玉溪、大理、红河、曲靖等地,改革开放的步子可以迈得大一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也要快一些;对一些边疆高寒山区、贫困及特困地区,如怒江州、迪庆州等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则要更慎重、更稳妥一些;对边境一线的民族地区,如德宏州、西双版纳州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充分考虑对外开放的实际,分层次进行。当然,这样的分类不是绝对的,其中会有若干交叉的成分在内。总的原则是,要从本地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环境和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分析各民族之间不同的民族倾向和民主要求,分类指导,分步到位,分层次地进行。条件好的地区,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可以快一些,条件差的地区,步伐可以慢一些。
(三)必须坚持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文化建设相同步,在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作为中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云南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改革开放以来,云南民主与法制建设成绩显著,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全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工农业生产总值翻了一番多,文化教育事业发展较快,人民生活有明显改善,从而使民主政治建设有了必要的物质文化条件和广大的活动舞台。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条件归根到底制约着历史的发展。”历史证明,凡是经济工作做得好,人民安居乐业,政治稳定,民主政治建设就得到较快较好的发展,反之,经济混乱,人心不稳,社会动荡,民主政治建设就裹足不前甚至倒退。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对民主政治建设也十分重要。哪里的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人民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哪里人民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就强;而在那些文化教育长期落后,文盲半文盲居多的地方,社会主义民主大厦,是很难建立起来的。同时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能动的反作用,民主政治建设向前发展,对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又具有重要作用。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一定要把经济文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方面,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立足于云南发展不充分、发展不平衡、发展质量不高的实际,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注重发挥优势和挖掘潜能,更加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大力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推进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形成经济文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一起抓的发展格局,稳步推进云南的民主政治建设。
(四)发扬云南统战工作传统是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条件。从云南的实际出发,贯彻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好统战工作,同样是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云南的省情特点是少数民族多、信教群众多、民主党派多、港澳同胞多、台湾同胞多、海外侨胞多、归侨侨眷多、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多。这种特殊的省情特点,决定了统一战线工作在全省工作尤其是社会工作和政治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从中共云南地下组织成立的那天起,云南的统一战线工作就成为中共云南地方组织的一项非常重要、非常紧迫的工作,成为中国共产党在云南全部工作的非常重要的内容。无论是新中国建立前还是新中国建立后,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无论是改革开放以前还是改革开放以后,云南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乃至方式方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云南实际,便成为党在云南的工作能否达到预期目的的主要因素之一。在云南,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成败得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全局工作和全部工作。从云南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发展可以雄辩地说明,什么时候结合云南实际情况,正确认识和处理同党外民主人士、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关系,真正做到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肝胆相照,爱国统一战线就得到巩固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就得到很好的发扬,否则民主政治建设就受到影响和挫折。当前,云南有8个民主党派,拥有大批民主党派成员和相当数量的民族宗教上层人士。他们既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又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做好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人才库”作用和在各民族各阶层中的影响作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不可缺少的。要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选拔和推荐更多的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认真贯彻党的侨务政策,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通过努力扩大爱国统一战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稳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努力开创云南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五)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是云南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政治环境。稳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条件,也是实现云南经济腾飞、民主发展的基本政治前提。离开了团结、稳定、安宁的政治环境,就不可能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云南地处边疆,多民族杂居,多宗教并存,民族问题与宗教、国防、外交等问题密切相关,使得民族问题十分复杂,宗教问题十分敏感。如果把从西汉到鸦片战争两千多年在云南发生的重大民族问题放在全国历史发展总体中加以考虑,无一不影响到中央王朝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安危。如果我们的政策稍有偏差,工作稍有疏忽,处理问题不当,就可能导致社会动荡,矛盾激化,群众不满,直接影响国家的安定团结和边疆的稳定。因此,云南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边疆稳定方面的任务历来十分繁重。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都是云南工作的基本方针。云南必须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十分谨慎地对待和处理各种矛盾问题,要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中共中央的方针政策同云南的实际结合起来,把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作为执行每一项政策、做好每一项工作和处理每一个重要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关系到边防巩固、祖国统一、国家安定团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性大问题。要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各种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深入扎实开展平安云南创建活动,确保全省治安秩序和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切实维护边境安宁和边疆稳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高度认真处理好民族关系,从根本上解决引发各类突发事件的矛盾,从而增加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向心力和抵御外部势力的渗透能力,确保祖国西部边疆的长治久安,才能实现云南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边防巩固。否则,社会稳定、边疆安宁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联系群众、反映民意、解决矛盾的主要民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协联系面广、便于协调各种社会矛盾的特殊功能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谨慎地处理好社会上的各种热点和难点问题。要积极做好民族、宗教人士的工作,信任和依靠他们,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政策和文件,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他们提出的要求,帮助他们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通过他们去教育和影响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为维护和稳定边疆作出努力。在改革中,绝不能搞破坏国家法制和社会稳定的“大民主”,必须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和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
(作者单位:云南足球比分网:办公厅信息中心)